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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一次性创业补贴 发放工作的通知

信息类别: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20

各教学学院:

根据赣财社〔2017〕15 号文件的规定,现就做好我校一次性求 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 1 年以

上的在校生和毕业 5 年内(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

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 5 周年)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 的高校毕业生。

毕业 5 年内指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

创业补贴时不超过 5 周年。

二、发放金额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 5000 元。

 三、申请人材料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

《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 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财务报表、员 工工资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材料:税收或免税证明、进货单、销售明细表 或服务清单。 

(4)《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5)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凡申请的学生须在 2018 年 11 月 30 日前将上述材料上交至学校 创客空间(鼎新楼负一楼)吴老师处,联系电话:0799-6682122。

 

附件: 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批表.docx

 

 

                                           萍乡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18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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