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信息类别: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5
关于做好我校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根据赣财社〔2017〕15 号文件的规定,现就做好我校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 年内(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5周年)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 的高校毕业生。毕业 5 年内指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 5 周年。
二、发放金额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 5000 元。
三、申请人材料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财务报表、员 工工资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材料:税收或免税证明、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
(4)《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5)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凡申请的学生须在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将上述材料上交至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吴老师处,联系电话:13517993965 。
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批表.docx
萍乡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