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大学生留萍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对象
1、萍乡学院应届本、专科毕业生留萍就业(不含定向培养生)连续满六个月以上的;
2、萍乡学院应届本、专科毕业生留萍创业并进行工商注册的。
二、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每年 11 月开始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后由二级学院就业干事收取盖章后统一交到招生就业处,学校认定后由计财处将就业创业扶持资金直接打到获奖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三、提交资料
(一) 就业认定所需提供材料
1.应届毕业生在萍乡就业认定上,指应届毕业生与税收汇缴在萍乡的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以取得毕业证时间为计算的起始时间连续工作满六个月以上;
2.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复印
(3)行政机关(事业) 单位证明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件;议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4)工资流水的银行证明;
(5)个人银行账号
(二) 创业认定所需提供材料
1.留萍创业认定上,是指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在萍乡范围内(含创业孵化基地),创办企业或经济实体并获得了萍乡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以取得毕业证时间为计算的起始时间连续满六个月以上;
2.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毕业证书复印件;
(3)创办企业等经济实体佐证材料[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4)个人银行账号。
四、补贴标准
1、留萍就业连续满六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每人5000元人民币奖励;
2、留萍创业并进行工商注册的一次性给予每个项目10000元人民币奖励。
五、业务对接
学院办公室:至善楼411室,0799-6338787
实践科:多维楼302室
创业就业联合会:多维楼304室
萍乡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