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y,创客!你的专属创业优惠政策指南请查收!

信息类别:省市政策   发布时间:2018-09-12


hey,创客!你的专属创业优惠政策指南请查收!

Hey,创客,最近是不是在忙忙忙?不过再忙也不能错过这个指南。李克强总理说了,“要善待草根创业者,善待年轻人。只有他们有希望有期待,国家才会有未来”。不管你是高校毕业生、返乡下乡人员、科技人员还是退役军人,在创业这条路上你都不是一个人,国务院为每一位创客都提供了专属的创业支持。各位创客,中国政府网(微信IDzhengfu)、国务院客户端已将你的创业优惠送到,马上打开看看吧!

                                             

■ 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 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 享受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 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项目开发、风险评估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 取消落户限制: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你还是在校大学生?想创业,这里也有优惠政策支持你!

■ 弹性学制: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 相关经历可折算学分: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 优先转专业: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

■ 创业示范基地:各地各高校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继续推动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

资料来源:

1.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百问(2017年版)

http://www.moe.edu.cn/srcsite/A02/s5911/moe_621/201702/t20170216_296385.html

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

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

http://www.moe.edu.cn/srcsite/A02/s5911/moe_621/201702/t20170216_296385.html

4、《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2号)

http://www.moe.edu.cn/srcsite/A15/s3265/201512/t20151208_223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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